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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衡解读 |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需要签署问题探讨

认罪认罚具结书

是否需要签署问题探讨

作者:运营总监宋文超

很多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都会面临着同样的一件事情,要不要认罪认罚,要不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所谓的认罪认罚,其实就是既要认罪,又要认罚。认罪表示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罚表示你愿意接受处罚,同时认同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但是,如果案子存在无罪空间,或者是对检察院认定的事实不认可、觉得量刑重了的情况下,选择错了,那就有可能让人陷入到罪刑不符,却无力回天的困局,满盘皆输。

那么,这个困局要怎么破?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到底签还是不签呢?本文结合笔者亲办案件的体会,希望能对看完文章的你一些帮助。

什么是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自认罪认罚制度从实施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来看,实践中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率已经达到了85%,比例相当高。那到底什么是认罪,什么又是认罚?很多当事人并不是特别清楚。该不该认,什么时候认?这是关乎案件今后走向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恰恰容易不忽视。

认罪认罚的概念

“认罪认罚”这个概念很多人其实是不理解的,首先来解释一下,“罪”是当事人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罚”是检察院给了当事人一个精准的量刑或者是量刑的幅度。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貌似能够从宽处理,但这里面又牵扯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上诉不加刑”,即:为了鼓励被告人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担心加重刑罚而放弃上诉,所以在没有检察院抗诉的情况下被告人上诉法院是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一旦在二审之前当事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又反悔决定上诉,检察院大概率会提起抗诉,那么二审就有可能加重刑罚。

那么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究竟是头脑清醒、真诚悔过,还是稀里糊涂、不明就里,这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就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实践中认罪认罚实际上真的是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被司法机关“控制”之后要不要马上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告知书与具结书的意义

首先要强调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就是什么时候才能签认罪认罚,有的当事人或家属说已经在侦查阶段签了一个所谓的“认罪认罚”,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侦查阶段只是签署的认罪认罚告知书,换言之就是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签认罪认罚的权利。法律上所说的真正起作用的叫认罪认罚具结书,“告知书”和“具结书”是完全不同的意义,后者相当于这是一个契约合同,当事人、律师、检察院三方共同签字。所以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间跨度一定是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直到二审结束前。接下来就是五个核心要素判断该不该签认罪认罚。

要不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①到底是否构成犯罪?在一些比较符合常识的案件里面当事人自己很好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比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但有些案件的当事人是不好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比如帮信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当事人虽然干了这个事儿但不确定是否犯罪,如果是这样那最好先不要急着签,或者先听听辩护律师的建议。这里面需要多考虑一点,有些屈辱性的案件,比如强奸、猥亵等,如果确实没有做过不建议认罪,因为将来可能没有面办法面对亲朋好友,社会也不容易再接纳,大家会说“他自己都认了那说明他肯定是干了。”当事人将来可能就要背着这个屈辱的罪名生活一生,所以一般这类的罪名如果当事人确实是被冤枉的,强烈建议不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要先看刑法的法定刑,再看检察院给的量刑,如果量刑幅度和法定刑相差不大也不建议签,或许二审还能有机会翻盘。举一个例子,诈骗罪50万元以上起刑点是十年,假设当事人诈骗了45万元,对应的法定刑是三到十年,如果没有加重情节法院一般不会顶格判十年,大概率会判八年左右。如果检察院告诉当事人:“你签认罪认罚,我们给出八年或者七年半的量刑建议”,这就没有必要签了,因为意义不大,到法院阶段或许还能轻判。但如果给出6年左右的量刑建议就可以考虑一下了,如果给出5年左右的量刑建议就应该不假思索的马上签。

③要考虑是否有做不起诉的可能。这里是需要律师给嫌疑人和家属建议,特别是如果有存疑不诉的可能性,不建议轻易的松口来同意签认罪认罚,因为一旦签了认罪认罚意味着当事人认罪了,也意味着大大降低了检察官证明嫌疑人有罪的义务。如果不签,很可能最后因为证据不足的原因检察院最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④要考虑当事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的时长的问题。如果当事人一直处于羁押的状态,且羁押时长基本能够覆盖可能判处的刑期,那么可以优先考虑签认罪认罚,因为马上就可以出去了。但假如说已经关了两年了,检察院或法院给出了一个认罪认罚后五年的量刑建议,还要在里面待三年,那就要考虑到前面提到几种因素,博弈之间或许还能有意外的收获,甚至也有可能会无罪而获得国家赔偿。

⑤认罪认罚是不是签的越早量刑就越轻?如果问检察官这个问题,检察官一定告诉你是的。我们也不能说检察官说错了,因为2021年最高检察出台了一个《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四条确实提到了“早认罪认罚优于晚认罪认罚”,它的意思就是你在检察院阶段签认罪认罚量刑的优惠幅度会更大。但实践中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的,因为刑事辩护特别是认罪认罚,它一定是各方共同博弈的结果,就是各方用自己手里面的筹码在反复的博弈,公安机关侦查获得的卷宗并非一定是那么严丝合缝的,证据链条以及检察院的起诉理由也并非完美无瑕的,所以即便身陷囹圄也别轻易的就不要轻易的放弃手中的筹码,那是关乎切身利益甚至几代人的命运的。

以上就是笔者对有关认罪认罚具结书究竟是否该签的一个分析,希望在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被表象或恐惧所迷惑,要冷静地去审视周围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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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超

北京公衡(海口)律师事务所

运营总监

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职业背景:

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哈尔滨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

曾于黑龙江公安系统供职20余载,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和情报工作,办理刑事案件近千起,曾是公安部人才库资深情报专家,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实战经验。

2023年就职于深圳市安盾网,办理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控告案件近100余起。

青岛锐锋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办理海尔商标侵权案件为客户挽回损失近1000万元。

2024年至今,任北京公衡(海口)律师事务所运营总监,全面负责律所运营、管理、ToB产品研发等工作;同时带领刑事法律事务部团队深耕于刑事辩护及刑事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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