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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律师代理的故意杀人案获最高院撤销死刑裁定

 

日前,由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东律师代理的金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取得最高人民法院撤销死刑裁定的预期效果。张东律师代理的死刑复核阶段金某某杀人案,金某某因情杀人,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死刑复核阶段,张东律师刑辩团队对案卷进行了充分研讨,提出了一二审主要存在的问题,按照认罪认罚有关法律规定,金某某的辩解并不影响认罪认罚的成立,本案系情杀,因民间矛盾而发,主观恶性一时兴起,本案证据只能证明故意伤害致死,证明故意杀人的依据不充分,金某某有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意愿,只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一二审期间双方未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最高法院法官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张东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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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该案中,被告人金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金某某持刀杀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系情感纠葛引发,金某某归案后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获得谅解,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于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属于民间矛盾引起的案件,金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对于辩护律师提出认定金某某作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辩护意见,经查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第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第(五)项、第四百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不核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苏刑终xx号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二、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苏刑终xx号刑事判决中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部分。

 

这是公衡律师办理的一起颇具难度和代表性的刑辩案例,充分显示出公衡刑辩律师的专业能力,公衡律师将一如既往地发挥专业优势,为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而辩。


律师介绍

张 东

公衡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律协第十一届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第十二届合同委员会委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司法部指派律师。

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刑民交叉案,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练就了敏锐抓住案件突破口能力,对刑事辩护、征收拆迁、互联网代驾、工程建设、婚姻继承有很深研究和独到见解,办案理念“用心、专业、文笔、口才”,“一次委托,终生受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是最高追求,近几年主要从事刑事辩护。

主要办理案件:官员、企业家所涉及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券商及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涉及的金融领域犯罪、涉黑类犯罪等案件的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主要包括土地开发、转让、征收、房屋拆迁;

 

民事诉讼,主要包括婚姻继承纠纷、劳动纠纷、工程款纠纷、互联网代驾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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