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广西的李女士在某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时,系统显示其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无法出境。但是,李女士从未参与过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经与户籍地反诈大队沟通,李女士被通知要先把户籍迁出,才能解除限制出境措施。李女士没有参与过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目前也没有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多次投诉举报,李女士始终无法解除限制出境错误。经了解,可能是因为此前在柬埔寨务工时,李女士的手机信号连接过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的基站。为解决该问题,尽快出国,李女士委托我所王保国律师处理本案。
王保国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李女士提供的材料,向李女士户籍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对李女士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案件成功立案后,承办法官积极与李女士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两周后,公安机关撤销了对李女士限制出境的措施,李女士也撤回了对公安机关的起诉。
作为一家专业化律所,公衡在发展中秉承“以律师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的“双中心”机制,公衡律师更是以自身专业的态度和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今后,公衡律师会以更优质的水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专门法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6条增加了通过对某些人员实施限制出境措施,来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规定,赋予了移民管理机构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不准某些人员出境的权力。同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条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法治思维,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第5条第1款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国家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反诈,不应当随意限制公民的出境自由。如果您遇到相同的限制出境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王 保 国
公衡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王保国律师,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目前主要业务领域为行政诉讼案件、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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