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衡观点 || 王曼:以婚恋形式谋取钱财,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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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公衡律师事务所法翼传承团队的王曼律师,很高兴和大家分享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法律知识。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以婚恋形式谋取钱财,涉嫌敲诈勒索。
最近,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的一条微博,让翟欣欣案重回大众视野,6年前索要千万逼死丈夫的翟欣欣,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逮捕。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但翟欣欣案特殊之处在于,翟欣欣与受害人苏享茂曾是夫妻关系。苏享茂在婚前及短暂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系双方感情,曾赠与翟欣欣高额财物。而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及离婚后为了获取高额补偿,不断威胁苏享茂,最终导致苏享茂自杀。
婚姻本是一件美好的事,但翟欣欣利用婚姻,可以说是巧取豪夺了被害人辛苦积攒的全部财富。现实中还有很多以恋爱婚姻之名,行诈骗财富之实,豪夺他人财产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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