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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衡业绩 || 专业致胜!我所王保国律师代理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当事人取得清算责任纠纷案胜利成果

『公衡——为每一位客户和律师提供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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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保  国 

公衡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一夜之间成为公司股东,被冒名者不但不能从股东身份中获益,反而可能面临承担债务、陷入诉讼及背负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近日,我所王保国代理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当事人取得清算责任纠纷案胜利成果。王保国律师作为上诉人代理人,成功使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基本案情为:某日,何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自己不仅无故背上了8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债务,还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在与法院沟通后,何某才意识到自己被冒名登记为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50%。

由于该餐饮公司未能履行另一承揽合同债务,债权人北京某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餐饮公司支付合同款。在原审中,法院判决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知该餐饮公司在原审诉讼中已注销。于是该公司申请再审,北京三中院提审后,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在案件发回重审后,法院追加了何某和该餐饮公司的另一股东李某作为被告,并以该餐饮有限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为由,要求何某和李某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尽管何某在一审中提出了对企业登记文件笔迹鉴定申请和冒名股东不应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的主张,但一审法院认为该请求及抗辩与争议案件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最终没有予以支持。对此何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王保国律师指出上诉人是餐饮公司的冒名股东,不需要承担未履行出资部分的补充出资责任和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也不需要承担未经清算即注销登记的清偿责任。他强调一审法院未查明上诉人是否为冒名股东这个基本事实,依法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此外,他指出一审判决中存在的三种程序违法之处,依法应予撤销。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王保国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和执着的精神,王保国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作为一家专业化律所,公衡在发展中秉承“以律师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的“双中心”机制,公衡律师更是以自身专业的态度和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今后,公衡律师会以更优质的水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  保  国

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王保国律师,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目前主要业务领域为行政诉讼案件、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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