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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共建 || 王朝勇:我对2022年法考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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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从1998年研究律考制度到今天已有24个年头了,中国的法考是建立在1986年至2000年律考(共12次),2002年至2017年司考(共16次)的基础上,2018年进行改革,成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命题风格和考查内容上都已经非常成熟了。在此基础上,我根据我这些年从个人的学习,到辅导用书的选择及培训班的选择,提供几点建议:

第一点,关于辅导用书的选择。主要是看司法部编的九大本,因为法考的命题会依照司法部的九大本为蓝本来命题,以法考大纲为依据来命题。

第二点,关于法考练习题的选择。给大家推荐法律出版社法律考试中心出版的教材配套的白皮书。

第三点,关于历年司考真题的选择。给大家推荐法律出版社法律考试中心出版的16年的司考历年精选考题以及2018-2021年法考真题。

第四点,关于辅导班的选择。推荐大家选择一个以九大本为辅导教材的辅导班。

法考复习三大宝:真题、教材和法条。通过研究16年的司考真题以及2018—2021年的法考真题,可体会到命题老师的命题思路和方向。广大法考考生一定要紧扣《2022年法考大纲》,结合16年(2002年–2017年)的司考历年精选考题以及2018-2021年的法考真题。熟读2022年法考九大本,做好配套的九大本白皮书。

古人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领悟法考的精髓,播下成功的种子,必能结出胜利的果实。本人祝愿各位考生在2022年能心想事成,金榜题名!

王朝勇

2022年5月25日于北京

司法部编写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于近日出版发行。根据司法部公布实施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2022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查力度,引导广大应试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崇尚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纳入考查范围,促进提升国家安全意识。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保持基本框架和编写体例总体稳定基础上,根据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及现行法律法规修订变化情况,对相关专业学科考查知识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进行了增删。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目标,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以依法、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具有从事相应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素养及相应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二、考试内容、科目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考试要求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和理解、熟悉并运用两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和理解,要求深入了解和准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原理、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

——熟悉并运用,要求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对法治理论问题、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进行分析、判断、综合、评价,做到政治立场正确、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

法考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考试以案例题为主,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法考发布会上也提到,会将“活生生”的案例根据命题技术规范进行加工改造后使用。

从2018至2021年法考来看,除了考试形式的变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增加了案例题的比重,一些案例改编自真实案件甚至直接来自现实生活中的热点案件,比如引发热议的“高空坠狗”、“天降陨石”“卖猫头鹰”“游戏外挂”“反杀防卫”“卖药案”“双胞胎替婚”“小三原配争遗产”等法考题源就是来自媒体报道过的真实案例,这也提醒今后的考生应重视对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判例进行了解学习。

解读法考新大纲开启法考新时代

一、考试大纲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学理论的发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确定各学科考核知识点和附属法律法规。

1、学科由18门组成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18门学科: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基本要求由两个能力层次组成

大纲基本要求由“了解和理解、熟悉并能够运用”两个能力层次组成,各学科统一进行了规范调整。

3、考点数量:稳中有降

4、法规数量:基本稳定

5、主要内容提示

(1)习近平法治思想

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论述,第一章增加“第四节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主要任务”;增加考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其核心要义如下: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

(2)宪法

依据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第三章增加“第四节国家标志”;第五章增加“第七节监察委员会”。

(3)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为加强职业伦理考查力度,重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员职业道德”“其他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各以单章形式编写。

(4)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史学科调整为中国法律史。

二、辅导用书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备考用书。

辅导用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法律实务与考试需求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

在内容和体例编排上,为更加方便应试人员复习考试,辅导用书结合备考规律,归纳提炼重要、疑难知识点及易错易混知识点和核心法条,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学科的助考性,增加了有关重要、疑难知识点的案例(实例)阐释,并将新增或调整较大部分内容在目录中加以标示,以方便应试人员对比复习。

本套用书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内容及学科特点分为9册,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理学 宪法 中国法律史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 环境资源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共计18门学科。

1、内容:

依据大纲考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调整学科组成,全面增补完善相关内容。

2、分册:

由法考的“全四册”调整为“九大本”,各册学科组成: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3、增加案例分析能力训练内容

为适应法考加大案例题考查的要求,在重点章节以二维码的形式嵌入典型案例分析能力训练内容,扫描封底的识别码后,即可全面浏览案例内容。

同时,为方便考生记忆、理解和运用,提高备考效率,辅导用书适当删减概念性、介绍性、阐述意义及历史沿革等内容,相关内容根据需要采用图表式、比较式等编写方式。

三、案例分析指导用书

2022年版增加了解题方法指导和考试答题范例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实战效果和助考作用。

本书依据考试大纲对案例题的考查要求,运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注重将知识性内容与现实案例讲解相互融合。以多维角度分析案例,引申出对不同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帮助考生在系统把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同步提高应试水平。

本书以案例为线索编排体例,涵盖主要学科的主要知识点。通过分析案情,区分法律事实,厘清法律关系,明晰法律适用,解决法律问题,训练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提升灵活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

本书共由9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事法律进阶案例、民事法律进阶案例和行政法律进阶案例。每一部分精心选择若干典型案例,每个案例设置以下主要栏目:

【案例指引】讲述案例背景、特点与涉及的主要考点。

【案情】提供案件主要事实材料。

【问题】结合案例材料,围绕考查重点,合理提出问题。

【解题思路】归纳法律信息,判断材料中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并加以简要分析,指出应适用的具体法律规定。

【答题要点】针对问题提出答题要点。

【扩展分析】进一步辨析相近、相似、易错、易混和疑难知识点,力求准确把握,扎实理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明确要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考试以案例题为主,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为满足广大考生复习备考的需要,切实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以适应考查重点、考查方式的调整变化和要求,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特点,我们组织编写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指导用书》。

四、考试大纲最新增补法律法规·考点解读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最新增补法律法规·考点解读》在点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教材新变化的同时,帮助考生破解考试的奥秘,为考生熟悉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增强对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的理解和记忆。

本书设置以下几个栏目:

【大纲新增考点·法条说明】对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新增补的考点和法条进行总体介绍。包括两部分内容:

(1)总结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考点和法条新增情况,让考生总揽全局,对考试的新变化了然于胸。2022年大纲和教材内容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新增15件,修订9件,删除4件。新增考点与修订内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密切相关。

(2)总结2019—2022年考试大纲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列出大纲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对照表,直观体现近年新增考点,细心的考生可能从中发现点点命题奥秘。

【大纲新增考点解读】筛选2022年大纲新增考点中比较重要的考点,为考生进行讲解。

【大纲新增法条】以大纲附录新增法律法规为主线,专门针对新修订和颁布的法律中修改、增加的重要考点,进行分析。

【法条对照】针对部分修订法律法规,本书的作者专门整理了新旧法条对照,从而使考生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法律的修改之处,直接抓住命题重点。

【考点解读】针对部分法律法规中涉及的重要考点,为使考生可以有对应地进行复习,特意进行了解读。

五、客观题指导用书

为满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广大考生复习备考的需要,切实提高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以适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查重点、考查方式的调整变化和要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指导用书编辑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指导用书》。

本次专门组织编写针对法考客观题备考的指导用书,通过“方法论+真题+模拟题”先方法后练习提升复习效果。囊括了各学科知识框架及命题考查重点、难点、易混淆点

本套用书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学科分为上册(试卷一)和下册(试卷二),其中上册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下册包括: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制度。

本套用书依据考试大纲对客观题的考查要求,注重将学科知识点与解题思路融会贯通。通过分析试题,辨析选项,认定法律事实,厘清法律关系,明晰法律适用,解决法律问题,帮助考生切实有效提高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

【学习重点与复习方法】面展示学科知识框架、考查重点、难点和易混淆点;客观分析学科试题特点、与法律实务结合情况;科学揭示学科内在学习规律,指导科学备考方法。

【精选客观题及解析】主要精选具有较大借鉴意义的综合性案例型客观题,由作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法学理论、司法实践对试题进行综合分析阐释。

【配套练习题及解析】主要围绕常考知识点设置,帮助考生进一步理解和把握考试要求和考查方向。

六、客观题试题汇编及解析(2018—2021)

本书涵盖完整的2018—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试卷(考生回忆版)及解析,4年客观题约800道题目,涵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当前法律法规进行编写,让考生朋友们能够做“新题”看“新解”,尽可能熟悉法考客观题考查特点、全面掌握法考命题规律、通过本套书对客观题考点进行查漏补缺,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本书体例:

第一部分是2018—2021年法考客观题试卷每卷试题,方便考生前期测试使用。

第二部分是2018—2021年的法考客观题试卷解析,附在每卷题目之后,方便考生后期快速回忆考点。第三部分是答案速查表,方便考生第一遍做题查询使用,满足考生不同阶段对客观题练习的需求。

七、法考“白皮书”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知应会5000客观题解》涉及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经济法、商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每个学科精选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每个学科下按照单元排列,每个单元下得题分为基础知识篇和理解应用篇两个层次,并对答案进行详细解析。本书连续多年出版,深受广大考生喜爱,2022年版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修订编写而成。

八、法律法规汇编

本书参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机考法规检索库内容进行编写,依据2022年法考大纲收录相关法规,旨在帮助主观题备考考生熟悉考场电子法条内容,力求打造出一本2022年主观题考生必备的实战法条书。

九、国家司法考试试题选编(2002-2017)

为弥补2018年以后不再公布试题及答案给考生备考带来的不便,官方专门组织命题核心专家,从十六年司法考试5000余道试题中精选经典试题,汇编成册,专为2022年法考备考量身定制。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选编(2002-2017)》一书为2019年法考首次出版。

本书从代表性试题选取和解析入手,涵及法学教育教学、司法实践实务、考试考生答题情况,结合考试目标和方法,分析试题命制的思路和考虑、试题的作用和得失,力争挖掘出科目(课程)、试题及所涉内容的更多线索与价值。本书作者结合教学、实践、命题各方面经验体会,就每一科目(课程)进行了概括性归纳,主要目的是说明该科目的法学地位和特点、理论和实践价值、命题规律和思路以及发展趋势: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部分

“法理学为分析研究法律现象提供思考工具。法理学会告诉我们如何进行规范分析和价值判断……只要理解法理学中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分析框架,在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就不会偏离方向。”

——《法理学》部分

基础法学与应用法学的划分并不意味着法制史科目就与法律实务无关,因为任何实践活动都内置了特定的理论。“太阳底下无新事”,任何现行法都是历史上的法逐渐发展、演变、成熟的结果。不了解法律制度的历史,就难以回答今日的法律何以如此?就无法充分体会法律条文背后的目的、意图和理由。

——《法制史》部分

宪法不仅是立法实务的基础,也是司法执法实务的基础与原则。一切司法、执法活动不能违反宪法原则与规定,特别是法官、检察官、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律人的入门关……通过考试引导未来法律职业人的宪法意识与守法思维,学会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发现宪法问题并以宪法思维解释和解决法律问题,这对于未来我国法律适用的社会效果的意义是巨大而深远的。

——《宪法》部分

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和知识点选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门学科的教学目标和重点难点……经济法命题呈现出较强的本土性和现实性,紧跟实务尤其是国内前沿热点。

——《经济法》部分

三国法的教学重点在于,要求掌握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主要制度。鉴于国际法制度体系复杂,知识点较为深奥,考生对于应考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应合理掌握。从考试标准化检测来看,本科目要求考生兼顾理论与实践,对于三国法的知识有系统整体的掌握,并能够对重点的知识点予以灵活运用。

——“三国法”部分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对法律职业队伍要求的大幅提高,对司法制度的理解和法律职业立场伦理道德的考查必将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部分

本科目与司法实务的联系紧密,可以说,司法考试几乎就是根据司法实务中的案件类型进行刑法题的命题的。就司法实务而言,刑事案件通常表现为如下几种类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遂与未遂、单独犯罪与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罪轻与罪重。学习刑法学的目的,是能够熟练地运用刑法规定处理相关案件。

——《刑法》部分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运行涉及多种价值的权衡,如何权衡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价值与利益是刑事诉讼法永恒的主题……与之相呼应的是,司法考试命题也常常围绕权力与权利这两个关键词展开。

——《刑事诉讼法》部分

行政法体系涵盖行政组织、行政行为、权利救济三大部分。通过本学科的讲授,让学生明确依法行政的理念,掌握规范执法的要求,明确权利救济的规则与路径在司法考试所有的科目中,本科目因横跨实体与程序,关涉众多法条包括《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而成为知识点较为密集、考试难度较大的一门学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

就民法知识的具体掌握而言,传统民法的三大基本理念,即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错原则,是研习的重中之重:所有权绝对对应物权法,契约自由对应合同法(私法自治),过错原则对应侵权责任法。民法知识相较于其他科目,较为专业化和操作化,较为“脱离常识”,凡物权行为、无权处分、一物二卖、善意取得、缔约过失、附随义务、过错责任等具体制度,均属于研习的难点。

——《民法》部分

商法是部门法中的实体法,具有极强的实务性,尤其是相较于民法,还具有技术性的特点,因此,无论是司法考试,还是今后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科目内容仍是最难之一,其对考生分析与解决实务问题能力的考查,仍将继续是命题的重点。

——《商法》部分

在民事诉讼法的考查中,由于需要围绕案例展开,因而必然融入了民商法知识,如对代位权诉讼的考查必然涉及合同法的知识,对公司解散诉讼当事人地位的考查也必然涉及公司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部分

十、说过就过——主观题客观题一本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稿)》(节选)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四章 考试内容和方式

第十一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第十四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

第十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

作者信息

王  朝  勇 律师、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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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高级研究员 

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高级研究员

主要著作

著有《开设赌场罪——类案释解与法律实务》、《说赢就赢——虚假诉讼案件一本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一本通》、《民间借贷——新型疑难复杂案例精选》、《说赢就赢——虚假诉讼案例指导》、《扫黑除恶——司法观点与辩护要点》、《说成就成——律师点评大要案》、《说过就过——司法考试通关大全》、《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中学生法治教育读本》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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