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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通过数字拍品二次交易,买家买到了啥?
二、NFT的法律地位:版权变更链上凭证而非交易对象
在前述拍卖平台页面,我们注意到了以下特别提示条款,可以帮助我们理解NFT在数字作品版权一次交易及二次交易中的地位,“购买人通过拍卖获得除署名权等人身权以外的作品版权(包括获得作品原图),并通过‘X链’智能合约自动完成该作品‘作品版权凭证过户’,“作品版权对应的区块链‘数字版权资产凭证’的持有者即是版权所有者”。即映射作品的某个NFT不是交易对象,而是新权利人对作品享有某些著作权的证明。
换句话说,版权二次交易后的结果是版权的权利人变更,同时,相应的版权变更信息被记录在区块链上,这一变更即体现在“数字版权资产凭证”上,版权许可方、被许可方的信息、交易时间等交易信息按照智能合约被记录在区块链中。
关于这一“数字版权资产凭证”的表现形式,与前述数字藏品占有者所能看到的所谓数字藏品内容类似,可能最大的区别只是数字藏品占有者的地位是“收藏者:XXX”,而“数字版权资产凭证”中,在二次交易中购买方的地位是“权利人:XXX”。
三、版权凭证可以二次流转、多次转让吗?
一方面,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多次流转。《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A创作了某幅画作后,可以将该画作的复制权转让给B,B再转让给C,C再转让给Z,这在法律层面不存在障碍。
另一方面,根据我们的观察,前述某平台上的链上版权凭证,是根据作品产生的,一个作品仅对应一个NFT,且没有通过约定共同占有或者按份占有的方式进行份额拆分,即便经过多次转让,版权受让方仍然可以通过该链上版权凭证证明作品的原作者、版权转让记录等信息。
在避免投机、炒作方面,将前后两次交易的时间间隔限制为90天,金融属性较为微弱。因此,我们认为,在前述数字版权二次交易过程中对应的权利凭证的流转,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属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公衡律师事务所立场,亦不应当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作 者 信 息
肖 飒 法律团队
肖飒法律团队,一支以学术业务立身的法学硕博团队。垂直深耕于“金融+科技”行业,对创新业务有独特的研究优势和一线实务经验。
带头人肖飒女士,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委员、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工信部信息中心《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编委会委员。著有虚拟币规制畅销书《ICO黑洞》、合著学术书籍《网络金融犯罪的刑事治理研究》等。在《证券时报》《人民日报海外版》《财新》《经济观察报》等发表过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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