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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衡观点 || 张翠卓: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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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公衡律师事务所法翼传承团队的张翠卓律师,很高兴和大家分享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法律知识。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怎么办?
 

视频内容

挂名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对公司不具有实际决策权和管理权,对公司不承担主要责任,仅在形式上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但当公司对外产生债务被强制执行,公司资不抵债时,挂名法定代表人一般会被限制高消费,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指出: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应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和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据此,在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变更。在变更完成后,应当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但需要重点向法院提交证据,用以证明挂名法定代表人并非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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