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联系电话:010-85765045 周一至周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科时代中心·十里五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科时代中心·十里五层

公衡业绩 || 驳回原告全部诉请!我所关欣律师代理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指令继续审理后再次胜诉

『公衡——为每一位客户和律师提供定制服务

『Gongheng – provide customized services for every client and lawyer

近日,我所高级律师关欣理的一起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因原告不服驳回起诉裁定上诉,在二审法院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后再次取得胜诉结果。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关欣律师充分维护了被告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主要为:原告孙某、被告北京某公司系第三人包头某有限公司的股东,2021年9月30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转让其持有的第三人包头某有限公司55%的股权,股权转让后双方权利义务按照股东会决议 (2021年9月30日)约定的内容履行。2021年11月4日,原、被告对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告孙某持股 95%,被告持股 5%。但在实际中,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主张收回转让股权,并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关欣律师认为原告诉讼请求系基于《股东会决议》中的决议内容,此为公司内部决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内部决议不具有可诉性。

关欣律师的意见得到了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告以公司股东会决议为依据提起诉讼,而股东执行股东会决议属于公司内部自治行为,公司内部治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孙某的诉讼

原告对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在进入实体审理程序后,关欣律师指出股东会决议部分内容和形式均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关欣律师的意见再次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认为上述《股东会决议》及《补充协议》诉争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孙某负担

关欣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展现出公衡律师专业素养的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以出色的专业能力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作为一家专业化律所,公衡在发展中秉承“以律师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的“双中心”机制,公衡律师更是以自身专业的态度和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今后,公衡律师会以更优质的水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 欣

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关欣律师,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业务领域主要涉及医疗美容行业、餐饮连锁行业、科技重工行业、医药大健康行业。

 

公衡动态